尊敬的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工作,保障协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经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河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标准》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情况,确定了新的会费缴纳标准。具体如下:
1. 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人民币XXX元;
2. 团体会员年度会费为人民币XXX元。
二、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前完成会费缴纳工作。逾期未缴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缴费方式
1. 银行转账:请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会费”字样;
2. 网上支付:可通过协会官方网站提供的在线支付平台进行缴纳;
3. 现金或支票缴纳:可直接前往协会秘书处办理。
四、其他事项
1. 对于经济困难的个人会员,可向协会提出减免申请,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2. 各律师事务所应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按时缴纳会费,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名符合条件的会员。
希望广大会员能够理解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共同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特此通知。
河南省律师协会
XX年XX月XX日
注:以上内容中的具体金额及日期均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