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 精选范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2025-05-15 19:10:00

问题描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卡了三天了,求给个解决办法!

最佳答案

推荐答案

2025-05-15 19:1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督、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应当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

第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三章 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