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和公信力,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烟台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真实有效。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优化评价流程,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落实各项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烟台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