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代持股权的基本情况
1.1 甲方拟通过乙方代为持有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___________%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
1.2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代持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1.3 代持股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为名义上的持有人,不享有任何实际权益。
二、代持的具体安排
2.1 甲方负责实际出资,并将出资款支付给目标公司或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确认已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出资款项,并同意以其名义代为持有代持股权。
2.2 乙方不得擅自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置行为,除非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2.3 在代持期间,若目标公司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做出决策。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代持股权的全部实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及处置权。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配合办理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或其他法律程序。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如有)。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不得主张任何实际权益。
(2)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代持股权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乙方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代持股权受损。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五、争议解决
5.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代持股权全部解除之日止。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七、协议文本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以上内容系根据实际情况定制,旨在确保协议合法合规且具有可操作性。如需进一步调整,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