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成都房地产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engdu Real Estate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成都市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相关服务的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入会申请表,并经协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获取协会信息资料、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按时缴纳会费、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等。
第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协会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及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须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计监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以上内容基于您的标题创作,旨在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优质文章框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