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乡镇地区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预案旨在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指挥,成员包括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村需组建义务扑火队,并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二、预防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火意识;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行为,在高风险时段禁止一切非必要性野外活动;设置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清理林缘地带可燃物,建立防火隔离带。
三、监测预警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密切监控森林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火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至各级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指导公众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
当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就近原则调动附近资源投入灭火行动;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合理调配物资装备,确保前线救援力量充足;加强后勤保障,为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住宿等支持服务。
五、善后处理
火灾扑灭后要迅速开展灾情评估工作,统计损失情况并向上级报告;协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更多人参与到森林保护事业中来。
六、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将依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调整;各参与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我们有信心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