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效率,保障师生的阅读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图书馆内的所有行为,旨在促进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有序管理。
一、开放时间
图书馆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开放时间,将提前向全体师生公告。
二、借阅规则
1. 借阅对象为本校学生和教师,凭本人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借阅手续。
2. 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不超过3本书籍,教师可借阅不超过5本。
3. 借阅期限为两周,到期前可通过图书馆管理系统进行续借。若逾期未还,将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4. 借阅时应检查书籍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三、阅览规定
1. 阅览室为安静学习场所,进入后应保持低声交谈,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室,以保持环境卫生。
3. 阅读时应注意爱护书籍,不得涂写、折页、撕毁等破坏行为。
4.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书架或翻阅他人书籍。
四、图书管理
1. 图书馆实行分类管理,按学科、年级、主题等进行分类排列,便于查找与借阅。
2. 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整理和维护,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对于破损严重、内容过时的书籍,经审核后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充新书。
4.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借还记录、读者服务、图书维护等。
五、安全与卫生
1. 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2. 保持室内整洁,读者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
3. 禁止在馆内进行任何可能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播放音乐、使用电子设备等。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借阅权限或通报批评等处理。
3. 本制度旨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与环境。
通过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营造书香校园的良好氛围。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珍惜图书资源,文明使用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