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为规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所属各单位中从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勘察、科研技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能力与工作业绩,兼顾学术水平和专业贡献。评审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科研成果、项目经验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估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在评审过程中,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采用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综合考核等多种方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真实、有效。同时,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正之风,保障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为推动冶金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通过不断完善评审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将持续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