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一、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与电子签到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下班打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需提前向直属主管报备,并在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5天,具体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0。
2. 部门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经管理层批准后调整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3.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须提前向人事部门备案,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请假与休假制度
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经直属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2.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法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1.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2. 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3. 对于多次迟到、早退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进行绩效考核扣分或经济处罚。
五、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
2. 加班时间可按国家规定折算为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具体以公司政策为准。
3. 调休需提前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应在当月内使用完毕。
六、考勤记录与监督
1.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与管理,定期汇总并公示考勤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核查。
3. 对于异常考勤记录,应及时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确保考勤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通过严格执行本《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营造一个高效、有序、公平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