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切实改善和提升全县水资源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推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水质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显著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准入。
2.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3.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
(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机制,提高收集率和处理效率。
2.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防止雨水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河道。
3. 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水体环境秩序。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 推广使用有机肥料替代化肥,减少化学物质流失。
2.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3. 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模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增加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实施。
3. 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 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力争使我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建设美丽宜居新白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