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差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差旅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透明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试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适用于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前往外地开展业务、参加会议、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的员工。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差旅开支。
二、差旅标准
1. 交通费:根据出差目的地和交通工具的不同,按实报销。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等交通工具需提前审批,并保留有效票据。
2. 住宿费:按照不同城市级别设定限额标准,超支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3. 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计算,每日标准为XX元,由个人领取,不再另行报销餐费。
4. 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
三、报销流程
1. 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 出差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报销手续,逾期将影响报销时效。
3. 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票据,包括交通票、住宿发票、餐饮收据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虚报。
4.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四、监督管理
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差旅费用的管理,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定。
2. 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虚报、冒领、挪用差旅费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背本制度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结语
《2018年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差旅费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财务秩序。